-
当前位置: 政民互动> 咨询建言> 咨询结果
详细信息
标题 请帮助界定‘咨询”是否属于信访受理范围?
内容 我是一名基层税务人员。近日,我单位收到一封纳税人信件,信中,该纳税人假设了几种经营活动,对如何开具发票进行了咨询。我单位收到信件后,已经约请咨询人到单位,面对面进行了解答。但该咨询人还是想要单位出具一份书面解答,并自以为依据信访条例有60天的限制。我单位管理着几万纳税人,如果谁咨询都要书面,根本没有人力精力,且是行政资源的浪费。故特请信访权威部门,帮助界定”咨询“是否属于信访受理范围?谢谢
提交时间 2022-05-12 10:00:10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对信访工作的信任。《信访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网络、书信、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投诉请求或者申诉、检举、控告,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两部《条例》中均无将“咨询”事项纳入信访事项表述。供您参考。
答复机构 江苏省信访局 答复时间 2022-05-12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