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关于省级接访场所恢复接待来访群众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5-06 17: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2年5月7日起,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接访场所恢复接待来访群众。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温馨提示来访群众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注意以下事项:

1.倡导信息网络信访。优先采用网上信访、书信方式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网上信访登陆江苏省政府信访局网站(http://jssxfj.jiangsu.gov.cn),选择“网上信访大厅”中的领导信箱和网上投诉;关注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信信访;通过扫描二维码,选择手机APP信访。来信请寄南京市漓江路29号江苏省政府信访局,邮编210036。也可以通过其他省级机关相应网站、信箱反映诉求。

2.自觉维护信访秩序。确需通过走访方式反映诉求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逐级走访,就地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诉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多人反映共同诉求的,应选派5人以内代表。

3. 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南京以外来访群众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健康码黄色、红色,行程码显示过往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者,不得进入接待场所。在接待场所反映诉求时,应自觉服从管理,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等候,接待结束后及时离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政府信访局 

2022年5月6日





(来源: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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