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1-09-17 15: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交汇点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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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

主持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以及各位领导的精彩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可与相关部门联系,会后进行单独采访。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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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7

三是在夯实基层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强配套制度立改,建立健全信访听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人民建议征集等制度,调整完善信访业务标准,逐步形成以《条例》为基础、以制度规范为补充,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信访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深度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构建全面覆盖工作网络,加快推进江苏阳光智慧信访建设应用,深入打造人民满意窗口,完善多元预防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配备与形势任务相匹配的工作力量,持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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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7

二是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成效。加大信访矛盾解决力度,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等,全面推进问题实体解决、困难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疏导,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加大信访情况研判力度,统筹开展日常分析研判、月度综合研判、突出问题专题研判等,认真梳理分析群众信访诉求,及时发现推动解决潜在性苗头性现实性趋势性问题。加大信访法治宣传力度,结合开展八五普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普及信访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信访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切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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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

一是在依法开展工作上取得新突破。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省市县乡四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压实压细各级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责任,充分发挥信访部门职能作用,整合全社会资源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严格落实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推动各级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应对处置,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严格落实信访事项规范办理,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加强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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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

省政府信访局把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题学习,确定制度立改清单,编印单行本,组织宣传报道,今天上午还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推进全省信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辅导解读《条例》内容。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坚持以《条例》精神为准绳,以《条例》规定为依据,认真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全省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新篇章中展现新气象、争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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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

闵坤斌(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这个问题提的很好。省委、省人大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强调,要认真抓好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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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

记者提问:从之前的介绍来看,《条例》是一部高质量地方性法规,相信必将对全省信访工作具有重大促进作用。请问如何以《条例》贯彻实施为新起点,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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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

贡旭敏(江苏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我来回答。监督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职责。《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颁布施行满二年的,省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向人大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法规的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十四五工作规划强调要增强人大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已将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内容,并明确省人大社会委为责任单位。近期,省人大社会委和省信访联席办、省政府信访局就在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联合发出文件,明确要求各地人大常委会安排听取和审议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多形式推动《条例》规定贯彻实施。省人大社会委将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专题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条例》的宣贯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各级国家机关贯彻落实《条例》,确保达到预期的立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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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

记者提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请问省人大方面就督促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有什么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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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

此外,省条例还着力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了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本地区信访工作。第十九条对信访接待场所,有关部门参与联合接访,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作了规定,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我就说这么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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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

三是加强网上受理办理。网上信访便捷高效,据统计,我省有70%的信访件是通过网上信访,所以说,网上信访已经成为信访工作的主渠道,这也是本次修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条例》对网上信访平台的建立、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以及答复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比如,第二条明确了网络作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形式之一,且列在第一位,也就是说要引导信访人通过网上提出信访事项。当然,这里的网络特指各级国家机关的网络信访平台,不是说你随便在网上发个帖子就是网上信访。第二十条对建立健全网络信访平台作了规定,还规定有条件的,可以开展网络视频接访,同时还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信访系统,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再比如,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国家机关可以通过网络信访平台等快捷方式告知、答复信访人信访受理、办理情况。第五十条规定了国家机关负责人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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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二是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很重要,比如,《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还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防范重大矛盾纠纷引发信访问题,这样呢,把各类信访问题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约访、专题接访、下基层接访的方式,当面听取信访人的陈述,到基层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协调解决相关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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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

一是加强矛盾源头预防。《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了国家机关应当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依法履职,规范行为,改进作风,来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并且,在第六十七、六十八条分别列举了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和违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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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

王燕(江苏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处副处长):不少信访问题的源头在基层,源头解决不好,会激化矛盾,造成层层上访、越级访,因此呢,把信访问题化解于未然、解决在萌芽状态至关重要,这样不仅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效果好,而且工作成本也低。《条例》把源头预防与矛盾化解并重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作了系统规范,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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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

记者提问:据了解,现在大量的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如果没有及时解决在基层,可能造成矛盾上行。请问《条例》对源头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作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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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条例》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作出具体规定,把督查督办作为推动信访问题实体化解的有力手段。第45条规定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对不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办结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形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第54条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建立信访工作督查制度,对信访工作开展和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督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转送、交办、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要进行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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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三是强化权利救济。《条例》对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通过规范开展复查、复核,对信访人权利进行及时救济。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处理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实行处理、复查、复核三级程序。第44条规定收到复查或者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经过审查,原处理意见或者复查意见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应当予以维持,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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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条例》第四章、第五章对信访事项从提出到受理、办理、办结,全流程进行规范。通过规范办理,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根据《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告知信访人。国家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实施回避、听证等制度,确保公平公正。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最多不能超过三十日。此外,《条例》还对简易办理作出规定,尽最大努力缩短办理时限,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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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

一是坚持依法办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第31条规定信访人提出的请求,依法应当通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途径解决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第32条规定对已经通过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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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

俞晶晶(江苏省政府信访局督查室主任):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省信访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98%以上,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条例》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明确规定依法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国家机关应当履行的信访工作职责,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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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

记者提问:群众信访之后,最关心的是反映的问题能不能解决。请问《条例》对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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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

主持人:谢谢闵局长的介绍。刚才,贡主任、闵局长把《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做了全面详细的介绍,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条例》的主要精神及其贯彻实施都很有意义。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前先通报新闻机构名称和姓名。为了给更多记者提问机会,每人最多一次提问机会,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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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

十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规范信访秩序是法治信访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困扰基层信访工作的突出问题。《条例》把维护信访秩序作为立法目的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明确信访人信访活动中的义务和禁止性行为,规范信访事项提出方式和信访代理行为,明确规定不再受理的具体情形。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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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

九是健全基层信访工作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完善信访工作保障机制,保障信访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所、经费,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专项资金,并分类别规定国家机关应当设立或者明确信访工作机构,对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全国省级信访立法中尚属首次。《条例》还对设立或者确定信访接待场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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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

八是注重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条例》把处理实际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作为信访工作原则,对建立多元联动化解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纠纷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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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

七是严格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条例》吸收近年来全省信访业务标准化建设经验,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作了更详实更严格的规定,明确基本要求,缩短受理时限,规范受理答复和信访事项流转,确立简易办理程序,完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三级程序,明确复查复核程序纠错、实体审查要求,规定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对不依法处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办结等情形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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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

六是全面推进分类处理。分类处理,是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采取不同的程序、途径进行处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信访局有关部署要求,注重发挥法定救济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优解作用,强调把诉访分离、分类处理要求落实到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定中,并对申诉求决类、意见建议类、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办理要求分别作出规定,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保障信访人权益,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权威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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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

五是大力倡导网上信访。网上信访便民高效,受到群众青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我省是网上信访的发源地,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最先在我省推开使用并走向全国,当前网上信访已经成为信访工作主渠道。确立网上信访制度是《条例》修订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我省第一次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对网上信访进行规范,倡导信访人通过国家机关设立的网络信访受理平台提出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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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

四是注重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关口前移,既是预防重大社会矛盾风险的重要前提,也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条例》把源头预防与矛盾化解并重作为信访工作基本原则之一,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作为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重要内容,要求国家机关应当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应对处置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严明引发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努力让矛盾不发生、少发生、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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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

三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与监督。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信访工作监督,《条例》把责任与监督作为核心制度设计,以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规定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主办单位办理责任制和信访工作责任倒查制度,并对信访工作督查、考核评价、信访部门三项建议权、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目的是促使国家机关依法办事、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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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二是分层详细规定信访工作职责。此次《条例》修订的最大亮点就是在全国省级信访立法中首次明确了总体性”“个性化的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并单独设置成章,这有利于纠正少数人把信访工作视为只是信访工作机构的事的偏颇认识,有利于厘清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边界,有利于处理好信访部门与责任主体的关系,确保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尽责、信访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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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一是突出信访人权利义务并重。《条例》首次单独成章专门规定信访人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依法信访受法律保护,列举式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10项权利,应当履行遵守公共秩序、服从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等6项义务,完善权利义务配套制度,使权利更加全面,义务更加清晰,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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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

修订后的《条例》由原来的751条扩展为873条,分为:总则、信访人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信访事项提出与受理、信访事项办理、信访工作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有以下十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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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

五是长远导向鲜明。《条例》把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新增为立法目的,对组织领导、业务规范、工作保障等关涉信访事业发展进步的基础性关键性事项作出系列规定,为全省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法治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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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

四是问题导向鲜明。《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全省信访工作普遍面临的堵点痛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特别是信访渠道入口过宽、受理范围不够明晰、信访人义务不明确等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从立法层面推动解决,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设计,提出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要求,确保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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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

三是实践导向鲜明。《条例》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全省信访工作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应对处置、机关干部接访下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建议征集等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制度要求,把信访业务标准化建设、视频接访等创新举措以法律规定形式确定下来,彰显江苏地方特色,为我省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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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

二是改革导向鲜明。《条例》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完善信访制度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阳光信访建设,把网络作为信访事项提出的重要形式,增加网上受理办理规定,充实完善信访工作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加强责任信访建设,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工作监督等规定;着力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强化法律在预防化解信访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推动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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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

一是政治导向鲜明。《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把这一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根本性原则,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通篇,把三到位一处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要求落实到信访工作职责和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具体规定中,确保全省信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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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

新《条例》全面衔接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吸收省内外行之有效的新做法新举措,积极回应信访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是一部贯彻中央要求、富有江苏特色、指导开创新局的高质量法规。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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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

闵坤斌(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大家下午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条例》的关心关注,也感谢大家多年来对信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作为信访工作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顺利修订出台,凝结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汇聚着各方面的智慧力量,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下面我就《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和内容作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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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主持人(省政府新闻办):谢谢贡主任的介绍。下面请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闵坤斌介绍《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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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三、《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此次《条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遵循,立足我省实际,推进立法实施,以完善信访制度为主线,以压实工作责任为关键,以解决信访问题为目标。《条例》的修订出台,有利于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利于提升江苏信访法治建设水平,提升全面依法治省水平;有利于改善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服务保障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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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三是反复研究论证。起草组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11次,邀请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反复讨论,深入论证《条例》修改内容,并在江苏人大网上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意见,书面征求了省有关部门、13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信访部门、部分立法咨询专家、法制专业组代表、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力求找到立法的最大公约数。省人大社会委、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召开会议进行审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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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围绕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深入宿迁、泰州、连云港、常州、无锡、镇江等地深入调研,考察信访接待场所,听取信访情况汇报,与基层政府和信访干部深入交流,听取人大代表意见等,充分掌握大量一手情况信息,起草组收集了外省(市)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以及相关资料,赴重庆等地学习考察,着眼化解矛盾问题,提高条例的针对性、有效性作了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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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

一是精心起草草案。起草组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条例》草案文本的起草、修改工作,认真研究确定草案框架,反复推敲草案文本,逐章分析规范内容,逐条讨论规定事项,逐句修改文字表述,先后集体研究9次、形成重要过程稿15稿。条例修改得到了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和全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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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

二、《条例》修订的工作过程修法工作启动后,20209月,省人大社会委会同省政府信访局制定了修订工作方案,联合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厅信访办等成立立法起草组,共同开展草案起草。2021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将信访条例(修改)列为年度正式立法项目。3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7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整个工作过程突出了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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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

三是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期盼,切实有效推进社会建设。当前全省信访形势总体平稳、秩序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一些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信访实践中缠访闹访、滋事扰序、无序信访等现象也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呼吁通过修订《条例》来解决突出矛盾。去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部分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修改《江苏省信访条例》的议案,省人大社会委审议认为该议案的建议符合我省信访工作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客观需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并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实施条例修订该项立法。《条例》修订立法项目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列为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和2021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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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

其次,是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巩固江苏信访法治建设成果。我省现行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于2006年,15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信访工作实践中积极依法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全省信访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探索信访标准化建设、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与监督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修订完善《条例》,是系统总结和固化全省各地经验成果,完善信访法制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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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

首先,是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信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就改革完善信访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修订《条例》,依法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是江苏信访法治建设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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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

一、修法背景历经四十年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的要求日益增长,国家发展进入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的三期叠加时期,群众信访诉求更加复杂多样,信访工作的形势、工作职责和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这是修订《条例》的大背景。具体而言,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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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

贡旭敏(江苏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媒体朋友们、同志们,下午好!今年7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将于今年101日起施行。这里,我简要介绍《条例》修订的背景、主要过程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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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

首先,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贡旭敏介绍《条例》修订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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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

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今天我们邀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贡旭敏先生,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闵坤斌先生,省政府信访局督查室主任俞晶晶女士,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处副处长王燕女士,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我是省政府新闻办章程。


交汇点直播员

15:01

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有益补充,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729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履行信访工作职能、服务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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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主持人(江苏省政府新闻办章程处长):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按时间倒序排列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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