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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信访栏目的问题
内容 我的信访栏目中的“满意度评价”怎么没了?
提交时间 2020-07-29 06:43:33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你好。经核查,你于2020年5月2日通过网上建议第一次来信(信访件编号32002020050220032696***),反映成人用品网购平台广告内容不健康等问题,该信访事项在2020年5月20日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出具答复意见书,你在5月24日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基本满意)。此后,你又通过阳光信访信息系统网上投诉、网上建议来信5次,为重复信访事项。根据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满意度评价的范围是第一次登记受理的初次信访事项。因此,你另外5次重复提出的信访事项均未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信访栏目中也就没有“满意度评价”项目。感谢对江苏信访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机构 江苏省信访局 答复时间 2020-08-06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