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大省和科技大省,实施农业科技“走出去”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解决我省农业发展资源紧缺瓶颈、在全球农业发展治理中提升江苏科技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当前,我省农业科技“走出去”尚与科技强省的战略地位不相匹配,缺乏整体布局与规划,政产学研协同推进农业科技“走出去”的体制与机制尚未明晰,标志性成果不多等问题。据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优化我省农业科技“走出去”的区域与国别布局。围绕我省重要农业产业和农产品“走出去”的需求,针对大洋洲、亚洲、非洲和中东欧等地区重点目标国的农业资源的丰裕程度、农业科技发展水平以及与我省的合作基础,做好农业科技联合实验室、农业产业与技术示范园区、乡村发展与减贫示范村的布局与建设,由点到面向“一带一路”其他国家进行辐射。针对粮食安全与营养问题依然严峻的“一带一路”重点目标国,布局实施“小而美”农业援助与合作项目,贡献“江苏方案”;在农业科技较发达的大洋洲和中东欧重点国家,推进农业投资和农业科技创新合作,促进我省农业产业提档升级。
二、强化农业科技布局与优势农业产业“走出去”相结合。强化农业科技与农业投资、农产品贸易和资源开发相结合。在向“一带一路”国家输出我省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农业专家和资金的同时,注重“一带一路”国家优质资源的引进与利用。在“一带一路”重点目标国推进农业园区建设,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抓好产业链前端的种子、化肥农药和中后端的农产品加工、贮藏、流通,形成较为完善的境外农业产业链。创新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农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走出去”的合力。
三、完善农业科技“走出去”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领导,统筹谋划,有序推进。从全局战略高度推进省内贸易、投资、金融保险、农业、科教等部门协调统筹规划,确定农业科技“走出去”的牵头单位及工作机制,出台鼓励企业和农业科教单位“走出去”的优惠政策与保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与联合国粮农组织等机构的合作,利用“南南合作”、中非合作论坛、澜湄合作机制等多边合作框架或合作平台,提升我省农业科技“走出去”的影响力。
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农业科技“走出去”提供人才支撑。深化“两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是我省企业“走出去”急需的既懂农业技术、又熟悉国际经贸、通晓外语的复合型人才。二是“一带一路”国家急需的本体化农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在“一带一路”重点目标国开展境外办学、联合培养、学分互换等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建设农业人文交流中心、全球农业信息与服务中心,汇聚高水平国际农业发展战略研究人才,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农业发展智库平台,为我省农业科技“走出去”提供决策支撑。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
【建议回复】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厅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明确要求,厅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并邀请省科技厅、省农科院、国家级农业对外合作“两区一基地”(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培训基地)相关负责同志、省内部分农业科技“走出去”企业代表,及韩纪琴等3名建议人参加,立足自身职能对所提建议认真研究并吸收采纳。农业科技“走出去”对拓展我省农业发展空间,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有重要意义。省农业农村厅将做好引导服务,培育“走出去”主体,继续通过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政策引导和支持有跨国经营需求的农业龙头企业协同高校与科研院所“走出去”,实现技术与经营管理优势互补,提升投资效益;充分发挥“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培训基地江苏联合体”的作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