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17: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局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政府信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信访工作条例》及政策解读文章,按要求公开有关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发布各类要闻动态900余条。二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及时规范答复。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按规定及时办结。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定期发布年度工作报告,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网上信访便捷高效优势,在门户网站设置“网上信访”专栏,引导群众足不出户反映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进行信访活动较多,需继续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查询办理结果。二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方便群众了解掌握信访工作流程,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督促责任主体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来源: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