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09:10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漓江路29号,邮政编码:210036,联系电话:025-835668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更加阳光透明,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一)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依法主动公开有关制度文件、财政预算决算、人事、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在制度文件方面,由本局制发的应公开可公开文件及时上网公开。对通过门户网站渠道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一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充分满足群众查询需要。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人事信息方面,严格按照时效要求及时公开。在建议提案办理方面,因本年度建议提案均涉密,根据保密管理规定未予公开。进一步扩大重要政府信息发布范围,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和解读,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省政府信访局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或更新各类动态信息1297条,含法规文件28条,预算决算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年度报告、政务公开要点11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头条号分别发布或更新各类信息556条和468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答复行为,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加强与局法律顾问配合,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均按规定办结。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或被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互联网平台建设

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访工作新闻和信访制度改革、信访智能化建设、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督查督办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并设置“网上信访”专栏,引导群众足不出户就地网上信访。

(四)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前,由经办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保密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层层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醒,定期梳理制度文件,提出主动公开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政府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必须公开事项外,可适当增加公开内容,以保障信访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建立更加透明的政府机关。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从2020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看,属于信访诉求和查询个人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占较大比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的规定,均及时进行告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申请公开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信息,也均及时告知请其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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