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创新“六个一”工作法
妥善化解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

发布日期:2020-09-10 16: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市姑苏区信访局


苏州市姑苏区坚持以人为本,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创新化解工程领域欠薪问题“六个一”工作法,今年以来已累计协调解决12批农民工欠薪问题,成功追回薪金300多万元。

组建一支专业班底。以区人社、住建、信访等部门为主体,组建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办公室设立在区人社局。人社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订、法规宣教、劳动稽查等工作;住建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审批、单位监管、资金托管等工作;信访部门主要负责信息预警、信访接待、事项交办等工作。在明确专业分工基础上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研判、分析、处理热点难点问题,较好发挥“联席联办、合力攻坚”整体效应。

形成一套标准流程。建立“协调-会办-稽查-调解-司法”整套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化解矛盾纠纷。农民工提出诉求后,由信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快速简易处理。若协调不成,通过联席会议机制组织人社、住建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人员情况、稽查工程进度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联合处置。后续进一步协调属地街道、公安、司法等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有效调解、化解矛盾。若涉及金额较大、调解不成,最终将相关问题提交法院诉诸法律,冻结相关资金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明确一方主体责任。按照“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原则,压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责任。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负直接责任,暂停项目阶段验收和整理竣工验收手续;总承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总承包单位负直接责任,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通过压实总包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支付。

落实一项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姑苏区工程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和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施工总承包企业为招用人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建筑企业资质和合同金额大小按比例缴纳,并实行专款专用。建筑业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行政措施,启动保证金应急支付程序支付施工单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从而有效防止和处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用好一部专门条例。大力开展“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活动,扎实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实施。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发布《条例》有关信息,开通《条例》实时咨询专线,全方位宣传解读,实时交流互动,在线答疑解惑。在公交车站、综合商圈、繁华路段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展板、横幅,提高公众知晓率。深入辖区企业、建筑工地等农民工聚集场所,赠送宣传手册、宣讲法律知识,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宣传“矩阵”,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恪守一份民本情怀。农民工在出现劳动纠纷、讨要工资时,往往处于不利和被动位置,有时对所服务企业的负责人、项目名称都知之甚少,反映问题时常会出现急躁、不安和愤怒情绪。相关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发展思想,恪守为民服务情怀,耐心、细心、真心、诚心地为农民工服务,尊重事实、科学疏导,精准、高效地为农民工讨要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来源:苏州市姑苏区信访局  弓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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