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相关事项须知

发布日期:2020-02-12 09: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关于申请提交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建议通过邮政寄送、政府网站申请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尽量避免当面提交申请材料,减少出行及人员接触,降低传染风险。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210024;通过政府网站申请的,申请人进入江苏省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页面,在线填写《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对申请人确需当面提交申请的,本行政机关将继续接受申请人申请,请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自我防护措施。

关于答复期限计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2日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疫情防控结束,即按正常规定办理。 



 

                            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    

                                 2020年2月3日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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