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信访局举办
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法律知识讲座

发布日期:2019-01-07 09: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政府信访局


年终岁末,背井离乡在外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兄弟最大的心愿莫过于“拿上辛苦钱,回家好过年”。为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近日,苏州高新区信访局举办了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法律知识讲座,聘请专业律师就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等问题进行专业培训。区住建、人社、民政等部门及各镇(街道)相关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指出,妥善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着重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向人社部门及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是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三是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 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四是实施“黑名单”制度。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五是建立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事关百姓民生冷暖,春节前期,更是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发期,苏州高新区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节前无拖欠,有效解决了因欠薪而导致农民工不能正常回家过年、侵害农民工权益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全区社会稳定。

 




(来源:苏州高新区信访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