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搭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平台

发布日期:2018-08-29 07: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政府信访局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促进信访事项及时就地化解,河南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近日联合出台意见,搭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平台。

    根据日前印发的《关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河南将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信访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调处适宜调解的信访事项。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特定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及时化解信访事项提供专业支撑和快捷服务。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将社会突出问题纳入矛盾纠纷排查范围,及时发现信访苗头,努力实现信访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协助信访等部门,共同做好信访事项的调处和化解工作。

    意见明确了调解范围和工作流程。人民调解组织应予受理信访部门移交的三类信访事项:一是信访人反映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二是可以调解的信访事项;三是其他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或评议化解方式处理的事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信访事项化解应按照引导分流、对接移交、依法调解、结果反馈等程序依次进行。

    意见强调,市、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工作的律师,作为派驻信访部门人民调解室的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复杂疑难信访事项调解处理工作。

 

 

 

(来源: 新华网)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