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联合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实现矛盾不上交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日期:2018-06-01 14:10 浏览次数:

 

 

2018年6月1日,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联合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姜金兵,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姜金兵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需要,有利于信访工作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姜金兵强调,全省各级信访部门要主动对接,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实效,在预警预防、导入处置、信息共享和矛盾化解上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对接。要精心组织,把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思路、方法和机制,力争在破解“信访不信法”、“案结事不了”等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创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姜金兵要求,全省信访系统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整体联动与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应有贡献。

 

 

 

柳玉祥强调,全省司法系统要全力抓好试点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突出排查预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抓好导入处置,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运用多种手段,提高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质效;强化协调配合,增强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确保试点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省信访局副局长柏长岭主持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红养宣读了省领导批示,对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作了部署。

宿迁市司法局、太仓市司法局、淮安市信访局、泰州市高港区信访局作了会议发言。

 

 

 

(来源:文/省信访局综合处张建峰,图/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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