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出台《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发布日期:2018-11-08 0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政府信访局


为进一步建好用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根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省信访联席办以及省信访局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近日,扬州市研究出台《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对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和制度作出规定。

在全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省信访联席办和省信访局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扬州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按照工作更细、举措更实、要求更严、力度更大的原则标准,着力加强市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设。紧紧围绕把联席会议建成高效管用的信访研判机构、重大事项会办机构、督促推动工作落实的协调机构、源头责任追究的监督机构这一目标要求,研究确定了信访形势分析研判、重要信访信息共享、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商会办、信访工作联合督查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六项工作制度,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导落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及时就地处置化解信访矛盾。

今年以来,扬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市信访联席办开展信访形势分析研判36场次,形成舆情研判专报(快报、动态)96份,专题调研报告10份;牵头会商会办“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22件,指导推动县(市、区)、职能部门有效化解了上级交办的多件信访事项。本次研究出台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使市信访联席会议、市信访联席办的相关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对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将发挥显著作用。    




          (来源:扬州市信访局综合处  牛多雷)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