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坚持法治引领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扎实开展

发布日期:2017-12-29 08: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政府信访局

 

近年来,灌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法治引领,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探索形成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机制,强力推动工作开展,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以来,该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稳步推进,有效导入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处理的信访诉求289件,实现无回流、无重信、无重访的 “三无”工作目标。

凝聚思想共识,解决“三不”问题,把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作为“硬要求”来抓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推行之初,在县级层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畏难情绪,有的职能部门层面认为不管用,个别信访部门层面认为不适用,部分社会层面认为不会用。为有效解决不管用、不适用、不会用“三不”问题,县委主要领导明确提出:一定要把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作为“硬任务”来抓,不管怎么难,只要是上级部署的事,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不管怎么烦,只要是方便群众的事,都要想方设法去做。县信访局先后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课题研究等方式,逐步澄清模糊认识,确保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利用县党政联席会议对县四套班子领导进行业务辅导,从领导层面认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县信访局成立课题组,集中组织学习,赴外考察交流,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模糊认识。对县直单位领导及具体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真正让“熟悉的人办熟悉的事”。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信访场所循环宣传、集市广场集中宣传、制作短片深度宣传、文艺汇演广泛宣传,坚持不懈宣传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工作。

抓好重点环节,实现“三有”目标,把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作为“硬任务”来推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选准工作路径,抓好重点环节,实现整体推进。一是重抓顶层设计,确保有章可循。出台《灌云县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责任主体、方法步骤、具体要求、运行机制。制定《灌云县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目标分解、方法路径和工作期限,明确要求各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这项“硬任务”。二是重抓清单制定,确保有本有源。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全面推开”的工作模式,建立法定途径、法定业务、信访渠道“三步导入”的工作机制,坚持“两个厘清”(厘清信访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界限,厘清信访途径与其他途径之间的工作边界),对照32家县直部门法定职责和《县级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并依据相关部门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形成《灌云县行政机关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法定途径清单》,经县政府法制部门法律审查公布实施,真正让信访群众对上号,找到路、找到门,找到人、找对人。三是重抓宣传引导,确保有疑必释。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在《灌云报》、“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2家县直部门职责清单解决信访诉求的法定途径、法律依据、责任主体、受理范围和办理时限。开通信访热线,24小时为信访群众答疑解惑。通过电视访谈、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信访问题。

强化组织推动,运用“三查”手段,把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作为“硬约束”来管

综合运用检查、督查、评查“三查”手段,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作为硬性约束,并贯穿到信访工作全过程之中,全面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定期督促检查,推动依法办理。制定《灌云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意见》,明确督促检查范围、责任主体、工作流程、督查方式和问责要求,为依法办理提供支持。加大目标考核工作力度,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纳入《灌云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灌云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提高分值和权重,压实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高效办理。县纪委、政法、法制、信访等部门联合督查推进,对责任单位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存在问题和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指导帮助。强化问责问效,对依法分类处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采取电话催办、发函督办、上门查办形式,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推诿扯皮、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开展案件评查,推动优质办理。建立《灌云县信访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和相关学者对分流导入法定途径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逐一开展评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评查情况,提高办理质量,不断增强依法分类处理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来源:灌云县信访局  刘月 丁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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